Summary:
本书原名是To Kill A
Mockingbird,后面省略了is
a
sin。mockingbird译为反舌鸟,常见于美国南方;能效仿百鸟啁呜,逗人喜爱。在美国南方,伤害反舌鸟通常被看作是一种罪恶。作者如此命名此书,寓意深刻,耐人寻味。
本书是小主人公斯各特童年生活的回忆。故事发生在三十年代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全书围绕着她和她哥哥杰姆及小伙伴迪尔的生活铺展开来,逐渐编织进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披露出生活的不同侧面。书中交替描写的一明一暗的两个冤案构成故事的主要情节。
第一个冤案的受害人是遁居者布·拉德利。由于种种诽
谤性的传说,斯各特和她的伙伴对他一直又恨又怕,把他视为恶魔。事实上,布·拉德利是一个温厚善良、热爱生活的好人,但在南方传统势力的桎梏下,他成了社会舆论的牺牲品。直到最后,他从凶残的尤厄尔的刀下救出斯各特的哥哥杰姆,他才为这几个小主人公所理解,这一冤案才真相大白。另一冤案是故事的明线:黑人汤姆·鲁宾逊出于好心,多次帮助白人姑娘梅耶拉·尤厄尔,却反被诬陷为强奸了她。尽管正直的白人律师阿迪克斯极力为汤姆辩护,并机智地将事实真相一层层揭示于法庭,但是,在美国那样的社会里,黑人有理也无处申诉,汤姆终究被判罪并惨遭枪杀。作品通过这一冤案,无情地揭露和抨击了种族歧视,有力地支持了六十年代美国兴起的黑人人权运动。
作品的魅力所在首推三个可爱的小主人公。作者把现实生活置于儿童眼光的观察下,置于透明心灵的折射里。读着他们的故事,我们时而为作者的细腻、贴切的儿童心理描写而拍案叫绝,时而因儿童的天真幼稚而掩卷大笑,时而又会勾起对自己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然而,兴奋、大笑之余,又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在严肃的思考之中,在童心的一片纯真中受到陶冶。
全书故事叙述质朴自然,笔调幽默明快,读来恬淡、清新,宇里行间洋溢着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的生活气息。书中人物塑造得实在、丰满,各有个性。三个小主人公天真无邪,聪明伶俐,不由得你不深深地喜爱他们,阿迪克斯胸怀宽广.正直无私,不由得你不衷心敬佩。 SUMMARY:
本书获1960年普利策奖。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赢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奈,同时试着去理解,坏人的内心也可能无辜。
本书获1960年普利策奖。本书是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英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小说之一,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获第2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名列英雄第一位!
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赢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 1
格里高利·派克先生在2003年6月12日凌晨时分离开了这个世界,《时代周刊》的纪念文章的结尾是“美国,肃然起立吧!格利高利·派克已经逝世。”对于美国电影界来说,派克代表了一种理想主义,一种人文精神,他的银幕形象、个人气质、生活方式都可以作为一个时代的标杆。而就在他去世前一个礼拜,美国电影学院(American
Film
Institute)挑选出百年来银幕上最具代表性的一百名英雄与恶棍,排在首位的就是派克——他主演的《杀死一只反舌鸟》里的小镇律师阿蒂克斯-芬奇,而排列在后面的有印第安纳·琼斯以及詹姆斯·邦德。很多人无法理解,芬奇律师在影片中没有动过拳头,仅开过一枪,还只是为了击毙一条疯狗而已,为什么他可以成为“头号英雄”?
对更多的中国影迷来说,派克象征着好莱坞黄金时代、黑白影像里的某种“终极浪漫”。如果人们把奥黛丽·赫本看作天使的话,那么派克是公认有可能让天使爱上的人——1953年的《罗马假日》,让世界各地恋爱的人们沉醉了,很多人追寻派克和赫本的足迹,来到意大利寻找属于自己的浪漫情事。十年后,谁也没有料到这个人们心目中永远多情的翩翩美男子,会以一个年近半百、戴着老花眼镜的角色登上奥斯卡影帝的宝座。这个不再年轻、俊美的角色就是《杀死一只反舌鸟》里的阿蒂克斯·芬奇律师,他以一种绝对的正义感、无瑕的道德感征服了观众。
美国加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麦克尔·艾斯默曾经在他的著作《影像中的正义》中,对这位小镇上的“律政英雄”这样评述;“格里高利·派克所扮演的芬奇律师树立了为所有律师所向往,却鲜有人能够达到的职业风范:无论前途多么险恶,无论请求他辩护的被告人多么为社会所痛恨不齿,只要做出了承诺,他便不惜一切代价,坚定不移地为委托人抗辩到底。”的确,在若干年里,有无数律师说看了《杀死一只反舌鸟》,才下定决心去从事这个行业(最新的一个例子是2003年台湾大学法学院院长许宗力教授,在竞选台湾地区大法官时提交的审查自传中,就写到年轻时因看了这部影片而有了“确定要成为法律人的心愿”。) 2
但,芬奇律师的形象绝不仅仅鼓舞了律政界人士,他已经成为一个普遍意义上的正义英雄(有人说他是代表:“自苏格拉底以来所有不肯屈服于暴政统治之下的文明斗士”)。如果放在历史背景下说,派克和他所扮演的芬奇律师对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黑人运动起到了正面的影响。据说派克在影片中有一场长达九分钟、为黑人汤姆的辩护场面,他慷慨陈言、异常动人,导演喊停的时候,整个摄制组都鼓起掌来。很多人还记得他面向陪审团的陈词:“在我们的国家,法庭是最重要的天平。在法庭上,所有的人都生而平等。”其实在银幕下,派克也是一位黑人民权运动的积极支持者,在1968年,当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遭种族主义者暗杀身亡时,身为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院(Academy
of Motion Picture Artsand
Sciences)主席的派克毅然宣布将奥斯卡颁奖典礼推迟两夭,以哀悼这位伟大的人权斗士。在那个风云变幻莫测、政治环境险恶的时代,做出这样的决定简直是一个义举。
格里高利·派克曾经说道:“我将我所有的一切都倾注于他(芬奇律师)的身上——我所有的情感,我四十六年的人生经验以及我对于种族歧视与社会不公的憎恶之情。”或许派克出演阿蒂克斯-芬奇是因为导演罗伯特·穆里根(Robert
Mulligan)看过他主演的伊利亚-卡赞的作品《君子协定》,在那部电影里派克扮演了一位正直有为、同情犹太人的青年作家菲尔-格林,这部电影当时被认为是“对排犹主义发起的第一次重大的反击”。而派克认为对于这个角色自己“不用任何表演就可以置身于芬奇的地位。同时,我觉得自己好像完全认得那两个孩子”。他曾在加州南部的一个小镇上度过童年,而且他作为一个父亲,又对孩子有充分的理解。
据说,制片厂原打算让洛克·赫德森(Rock
Hudson)来扮演芬奇律师,他也是当时的大明星,而最后派克获得这个角色像是冥冥中的天意。后来在《杀死一只反舌鸟》的拍摄现场,原著作者哈珀·李来探班,她看到早已不是《罗马假日》中自马王子模样的派克,突然眼眶中噙满了泪水。派克走到她面前,轻声问她为什么哭,哈珀·李说:“我刚才看到你大腹便便的样子,和我父亲生前一模一样。”而派克则回答说:“哈珀,那才是真正的表演。”1963年,格里高利·派克终于凭借这个角色而得到了奥斯卡金像奖,在此之前,他有四次获得提名,而都与奥斯卡擦肩而过。整整四十年后,派克在和自己相守了四十八年的妻子身旁安然逝去。隐居的哈珀·李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说:格利高里·派克本是个美男子,阿蒂克斯·芬奇让他扮演了自己。 3
1957年,阿肯色州小石城发生白人以武力阻止黑人入学事件,最终艾森豪威尔总统派101空降师前往实行军事管制才避免事态扩大;1961年,马丁·路德·金牧师领导了“自由乘车”运动,即运用州际公共汽车推动黑人民权运动:1963年,金牧师发动二十五万人向华盛顿自由进军,以争取就业,争取自由,并在林肯纪念塔前发表了“我有一个梦想”的著名演说;1965年,主张以暴力对付暴力的黑人领袖马尔科姆·爱克斯被刺杀;1968年,金牧师于4月3日率领六干名抗议者进军孟菲斯,在共济会教堂发表演说:“我到了山顶。”次日遭暗杀。
《杀死一只反舌鸟》,小说和电影正是诞生在那个黑人民权运动的时代背景下:1960年小说发表并获得普利策奖;1962年电影公映并获得三项奥斯卡奖。但优秀之作远不会仅存于一时,这部小说或电影受到推崇有相当大的原因确是因为彼时的社会环境,但它蔓延至今的影响,则是源自其对人性有着直接的探讨,以及文本散发出来的自然魅力。这部书是“一百本最受美国孩子喜欢的书”之一;是美国图书馆员评选二十世纪小说清单第一名(赢过了排名第二的《麦田守望者》);2004年BBC听众选出了五部影响最深远的“女性分水岭小说”(Women’s
Watershed
Fiction),第一名是《傲慢与偏见》,第二名就是《杀死一只反舌鸟》。2001年,芝加哥开始全城“同读一本书”活动,《杀死一只反舌鸟》是第一届当选书目,原因是芝加哥是一座充满各个种族移民的城市,黑人占很大的比例。这座城市的一位电视主持菲尔·彭斯(Phill
Ponce)说:这是一本重要的书,因为在我们很多人的心里,尚有座变相的“拉德利屋子”。——这座“拉德利屋子”是小说中一位善者隐居的处所,偏见、愚昧的舆论使那里变成一座鬼屋(有意思的是,这部电影有一种译名叫作《怪屋疑云》,当真是“将错就错”了)。
当一本书脱离了时代,也能有其自身的生命力和多重被解读性的话,便会生出种种遭遇来。《杀死一只反舌鸟》也经常被人滑稽地“利用”,并见诸报章之上。调查克林顿绯闻的独立检察官斯塔尔曾发表演说,自比阿蒂克斯·芬奇律师,而希拉里的回忆录《亲历历史》中,也特意指出“芬奇律师展现的是道德勇气,而斯塔尔是却滥用权力”。希拉里咬牙切齿道:“如此相比令人难以忍受。”后来又传出消息说,成为美军阶下囚的萨达姆最爱读的是《杀死一只反舌鸟》,这是他的律师送给他的,据说萨达姆“喜欢为冤屈者伸张正义的主人公”。 4
如果从影像的直观的特性来说,电影《杀死一只反舌鸟》缺少了一些小说原有的多义性,但某些方面要比小说来得更有力量一些,比如对“拉德利屋子”的恐怖气氛的描写。哈珀·李本人十分认同这部电影的改编,她曾评论说:“若是衡量一部电影改编的完美程度以它对原著的忠实程度为依据的话,那么这个剧本应该被视为经典之作。”编剧霍顿·福特也获得了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同时这部影片被列为好莱坞最优秀的文学改编电影。这部电影的文本似乎可看作小说的缩减版,除了删减了一些事件和人物,全盘把小说的故事搬演上银幕,如此单纯的“减法式”改编,虽然令电影保持了较高的戏剧性,但却丧失了小说原有的一些自然感觉。
《杀死一只反舌鸟》的小说和电影版本,虽然都以六岁的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描述梅科姆镇上的故事,以及阿蒂克斯-芬奇是如何作为一个正直的律师和父亲的,但小说版活灵活现地展示了一个孩子的天真和好奇(这是这本严肃题材小说的最大魅力),而电影版看上去更像是出自一位穿戴齐整、正襟危坐的女士的口吻——这使得这两种不同媒介的同一作品有了年龄上的差异——电影版衰老得似乎会更快一些。当然,电影《杀死一只反舌鸟》仍然是一部出色的作品,在上世纪末它仍被评为二十世纪百部美国电影的第三十四位。只是,这部电影里的焦点过于聚集在格里高利-派克身上,而没有对其他人物形象有立体的描绘。更何况,好莱坞大片场里的布景,复活不了小说中美国南部小镇的生活气息。
而对我个人来说,因为没有在电影里看到杰姆和斯库特兄妹跟随黑人女佣卡波妮去黑人教堂做礼拜的一幕,觉得有些憾然。黑人们用白人孩子无法相信的“逐行领唱”的方式唱诗的场面,是小说里意味深长而又有意思的段落。不过,也许这样一来电影《杀死一只反舌鸟》倒更能集中精力地提醒我们该如何向一位真正的英雄表达敬意。其中一个场景令许多人印象深刻——派克扮演的芬奇律师在那场不公正审判败诉后,独自收拾文件离开法庭,这时所有旁听审判的黑人都不约而同地站起来,一位黑人牧师肃然对小斯库特说:
“琼·路易丝小姐,起立。你父亲要经过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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